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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莹,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、第四检察部主任、二级检察官。作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,她在平凡工作中守护公平正义,用司法温度诠释为民情怀!
不久前,彭莹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,发现此案涉及17人,其中8名被告人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执行完毕,但却遗漏了相应的民事责任。彭莹立即联系侦查机关补充相关证据,积极与海洋专家沟通,对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8名被告人追加了民事赔偿,40万元赔偿款全部用于修复海洋生态。
彭莹业务水平高,还始终心怀群众,让每个案件的当事人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。有一次她买菜,摊主认出了她,说:“彭检察官,要不是你们,我儿子也不能正常上学。”彭莹这才想起摊主的儿子曾因打架被移送起诉,经过教育,孩子幡然悔悟,彭莹对他做了不起诉决定,让孩子重新回到学校读书。
从事基层政法工作20余年,彭莹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保护、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,共计一千余件,无一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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